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新冠肺炎疫期減免小微企業房屋租金的公告函
發布時間:2020-03-19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省國資委《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落實國有企業減免小微企業房租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強化國有企業責任擔當,幫助和支持其他企業降本減負,現就落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減免對象
通過正式合同承租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房屋的非國有企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二、減免金額
根據簽訂合同租金約定,減免2020年2月、3月兩個月房屋租金。
三、減免流程
1.接到本告知函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或郵寄等形式書面申請(附件1),原則上不書面申請或超過10個工作日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享受本次減免政策。
2.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收到承租戶書面申請后,根據簽訂合同和租金支付情況,經審批同意后,發送房屋租金減免通知書(附件2),同時抄送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財務部。
四、減免工作咨詢聯系人
集團公司辦公室聯系人:鐘順法,87830616;
高官弄9號聯系人:吳周星,85113635。
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9日